关于开展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21 点击数:

 

 

院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5号)有关精神,学院决定开展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

按照《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5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2014324日—327日)。

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确定本单位行政管理骨干人员推荐名单(领导岗位行政管理骨干人选也可由院办公会提名),被推荐人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骨干人员推荐表》(附件1)报本单位,各单位于327日前将推荐人选情况汇总交人事处。上报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选申请表》(附件1)。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2014328日—41日)。

人事处对照选拔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水平能力测试(201442日—46日)。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学院将以一定方式对其进行水平能力测试,以笔试为主。

(四)民意测评(201442日—46日)。

在水平能力测试的同时,学院还将以一定的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五)综合评定(201447日)。

在水平能力测试和民意测评的基础上,院长办公会对拟选拔对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行政管理骨干人员。

(六)公示(201448日—410日)。

入选行政管理骨干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的选拔,是学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严把推荐“质量关”。

(二)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超出限额或逾期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选推荐表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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