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23〕24号)文件精神,拟开展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等次
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个人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职务(职称) 晋升、岗位聘用、进修深造、评奖评优、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据《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处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考核程序
1、教职工自评。教职工个人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对本人年度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各单位评议。各单位根据教职工个人自评、平时表现以及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将师德表现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和奖励惩处等事项的重要内容。
2、各单位请将《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收齐后,于2024年12月18日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380864738@qq.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