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客观评价职工工作成效,推进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和合同(协议)续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人事处将相关人员名单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聘期考核,并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各单位组织发展规划,给出本单位职工聘期考核结果和续签意见;
2.人事处结合单位续签意见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拟定续签人员报学校审批;
3.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续签人员;
4.组织合同(协议)续签。
二、时间安排
1.6月9日人事处下发合同(协议)到期职工名单至有关单位;
2.6月10-15日,单位进行聘期考核,并于15日下午3点前提交单位考核结果和续签意见;
3.6月16-20日,人事处拟订续签人员名单报学校审议;
4.6月21-23日,学校审定续签人员名单;
5.6月24-30日,续签人员持合同或协议原件到人事处集中办理续签。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肃对待,认真组织,积极落实。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聘期考核和合同(协议)续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单位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职工在聘期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工作成效和工作态度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本单位队伍建设规划给予考评结论和续签意见;
3.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聘期考核工作,真实有效的反馈职工工作成效和表现。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聘期考评和续签意见;
2.职工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续签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