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5号)有关精神,学院决定开展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
按照《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5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2014年3月24日—3月27日)。
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确定本单位行政管理骨干人员推荐名单(领导岗位行政管理骨干人选也可由院办公会提名),被推荐人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骨干人员推荐表》(附件1)报本单位,各单位于3月27日前将推荐人选情况汇总交人事处。上报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选申请表》(附件1)。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2014年3月28日—4月1日)。
人事处对照选拔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水平能力测试(2014年4月2日—4月6日)。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学院将以一定方式对其进行水平能力测试,以笔试为主。
(四)民意测评(2014年4月2日—4月6日)。
在水平能力测试的同时,学院还将以一定的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五)综合评定(2014年4月7日)。
在水平能力测试和民意测评的基础上,院长办公会对拟选拔对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行政管理骨干人员。
(六)公示(2014年4月8日—4月10日)。
入选行政管理骨干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的选拔,是学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严把推荐“质量关”。
(二)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超出限额或逾期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人 事 处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选推荐表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