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我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册在岗的教职工,重点是工作在一线的辅导员、行政、教辅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
(二)评选名额: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控制在相关工作人员总数的5%以内。
二、评选条件
见《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17]12号)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5月16日-21日)
学校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2名,于5月22日前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2024年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不少于8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交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学校评议(5月23日-6月14日)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三)校长办公会议审定(6月17日-21日)
校长办公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确定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四)名单公示
评定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把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把真正的模范教育工作者推选出来。
武汉晴川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