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根据省委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湖北产业教授”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1年产业教授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人数3人。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参与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拟聘任学科(领域)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职业资格。
(三)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有具备一定销售规模和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为规模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或大赛认定的高技能人才。
(四)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或助手。
(五)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 周岁,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放宽至65 周岁。
三、工作职责
(一)湖北产业教授职责
按照协议规定服务受聘高校,并交付相关成果。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
2.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承担实践性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
3.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4.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二)受聘高校职责
1.制定并实施产业教授选聘细则,拟定产业教授合作协议,明确产业教授岗位职责和权益。
2.探索产教融合新机制,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
3.为产业教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同时为其提供不低于100 万元保额的三年期综合意外商业保险。
4.与产业教授所在单位共建各类研发机构和平台,开展项目联合研究和科技攻关,引导和鼓励本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创新创业,优先向产业教授所在单位转化科技成果。
5.为产业教授派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支持。
6.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实习实训、就业。
(三)派出单位职责
1.支持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产业教授,支持其参与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确保派出期间在本单位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2.为对接高校的师生实习实训提供平台和条件,创造条件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在本单位就业。
3.积极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与高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四、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课部)推荐。根据选聘条件和学院(课部)建设发展需要,协商推荐合适的人才,于11月15前将《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书》(见附件1)及有关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人事处,原则上各学院(课部)限报1人,有特别优秀人选可推荐2-3人。
(二)学校组织评审。学校于11月16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省级择优遴选。省教育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就学校报送人选的匹配度、与我省重点产业的契合度、预期成效及其实现可能性等方面,对人选进行择优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人才办同意,按程序发文公布产业教授名单。
(四)签订聘任协议。受聘高校、产业教授和选派单位签订聘任合同,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后30 日内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支持措施
(一)聘期内省委人才办给予产业教授个人10 万元经费资助,分年度拨付。
(二)省有关部门对产业教授与聘任单位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和研发载体,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对产业教授申报有关人才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产业教授聘期内取得的成果,作为其在原单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评先树优等的重要参考。
(四)对有关高校、企业和表现突出的湖北产业教授,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积极组织媒体宣传。
六、考核管理
(一)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3年。聘任期间,产业教授和派出单位人事关系不变。
(二)产业教授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具体考核工作由我校会同派出单位开展。学校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其实际在岗履职情况和考核结果向省教育厅报告备案。
(三)产业教授1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会同派出单位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对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报省委人才办同意后解除聘任合同,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四)产业教授因身体状况、工作调离等原因不能再履职的,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和其他严重影响高校和派出单位声誉等情形的,我校可直接解除聘任合同,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课部)要立足我校发展定位,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依据产业教授聘任条件,积极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课部)申报产业教授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
(三)11月22日前人事处将汇总我校产业教授人选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请各学院(课部)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报送申报材料。联 系 人:宫老师,联系电话:027-87934404。
武汉晴川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