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晴川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启动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期满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组织的青年老师和指导教师填写《武汉晴川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
二、请各学院(部)对青年老师在培养期内思想、教学、科研情况以及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分别给出学院(部)考评意见,并填写《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汇总表》(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请各学院(部)于6月23日前将《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武汉晴川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报人事处张琼老师处。
附件:《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