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鄂高师[2023]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四新”关键领域、基础学科及交叉学科、师范类专业,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重点支持理工科专业、师范院校科学教育专业、师范类学科教学论专业。通过访学,引导青年骨干教师立志做教书育人的“大先生”,瞄准学科前沿和关键领域,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进教育数字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国家和区域发展贡献力量。
二、选派对象和资助名额
湖北省教育厅共资助36名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我校有1个推荐名额。
三、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其他要求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推荐理工科专业教师参加访学。
四、工作安排
1.信息发布(2023年4月15日—4月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s://cce.whu.edu.cn/gnfx/zlxz.htm)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供查询和下载。
2.组织申报(2023年4月21日—5月5日)。各学院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被推荐人须于5月5日15:00点前将填写好的《一览表》(电子版)、《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唐老师QQ邮箱,逾时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请务必确保《推荐表》《一览表》中各项内容均填写完整。
3.推荐遴选(2022年5月6日—5月9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选派条件及指标情况,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于5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送省高师中心。
4.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5.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访学志愿,将推荐材料投递到各接受学校。
6.接受学校将推荐材料递交相关访学导师审核,并将录取情况以《录取登记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同时向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材料返回武汉中心后,武汉中心将根据申请者志愿进行调剂。
7.武汉中心主页分批次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8.录取人员根据接收学校要求,完成报到及注册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做好推荐遴选工作。各学院要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作为提升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来抓,强化政治把关,设计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并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
2.严格经费管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3确保推荐人员全程参与学习。各学院推荐人员须在申报前与所申报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申报者一旦录取,学院要对其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安排,保证其全程参与学习,不得退出或延期。最终推荐学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学校请假并出具情况说明;无故未成功注册或中途退出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唐林丽 电话:027-87934405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