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晴川学院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24〕1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专业带头人聘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创新意识。
2.具有相关学科背景,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准确掌握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较强,能够独立系统地讲授本专业2门及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无教学事故。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学术素养。
二、岗位设置
每个专业原则上设专业带头人岗位1个。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学院根据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和选聘条件,提出拟聘人选。
1.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申请表》,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
2.提交相关成果等原始证明材料。
(二)审批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对各院报送的专业带头人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
四、其他
请各学院在2023年6月27日前提交拟聘专业带头人材料。
武汉晴川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20日